人事处是负责人事、劳资、机构编制、师资队伍建设管理及教职工意识形态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根据学校的发展规划和办学规模,做好行政组织机构的设置工作。
2.统筹开展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建立健全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师德建设长效机制。
3.制定人员编制,负责全校各类人员的管理,制定阶段和年度用人计划,并根据计划及国家有关政策具体组织实施人员调配。
4.全校人才流动、聘用及教职工退休、退职、离职、辞职等工作。
5.全校教职工工资、补贴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劳保标准及计划;负责固定工、合同工、计划内临时工等劳动管理工作。
6.全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推荐及聘用工作。
7.全校教职工的管理、考核、奖励工作。
8.全校人事、工资等项统计工作。
9.制定并实施学校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方案。
10.制定并实施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规划、计划,负责全校人才的引进、培养和聘用工作。
11.校内各类人员的人事、业务档案等的收集、归档、管理工作。
12.干部职工的岗位培训、技术等级考核、教职工自费出国审批等项工作。
13.掌握全校教职工意识形态动向,防止邪教的传播和信仰。
14.完成学校领导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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