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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简介

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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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处长岗位职责

1.全面领导人事处的人事人才、工资福利、社会保险、职工奖惩、师资管理、职称评聘师德师风和制度建设等工作。

2.准确贯彻党和政府有关人事工作方面政策法规和学校领导班子的决议,带领全处同志全心全意为教学科研一线服务,创造性地做好人事处的各项工作。

3.人事处的思想政治工作、业务学习工作,指导和帮助全处同志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4.研究提出学校人事人才、工资福利、师资队伍建设、职称改革、师德师风、科级以下教职工的年度考核等工作的改革思路和工作方案,为学校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5.全校的人事人才工作,包括人才的需求、选拔、培养、引进、聘用与管理;负责全校机构设置。

6.学校全体在编、在岗职工工资、福利、保险、请销假工作。

7.全校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审、聘用和师资队伍建设工作。

8.处理有关文件、报告、报表,做好上报材料和来访接待工作。

9.完成学校领导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事处副处长岗位职责

1.协助处长制定学校人事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协助处长拟定学校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方案,修订、制定有关人事工作管理办法。

3.协助处长统筹开展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建立健全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师德建设长效机制。

4.协助处长做好学校机构设置、编制管理、教职工岗位设置和人员调配工作。

5.组织做好教职工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教师岗前培训、教学实践考评、教师资格认定等工作。

6.组织做好教职工的工资、福利、院内津贴、社会保险、工人技术等级考试等工作。

7.组织做好档案收集、归档、整理、审核、保管、保密、利用、转递等工作。

8.完成处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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