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根据省教育厅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冀教职改办[2006]25号文件,我院王金娜同志具备馆员任职资格。
特此通告
人事处
2007年3月21日
来 源
版权所有:河北建筑工程学院网络中心
mail:netcenter@hebiace.edu.cn
河北省张家口市朝阳西大街13号(07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