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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评审
关于做好 2008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7-11-19    

各县、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塞北、察北管理区管委会,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中省直驻张有关单位:

根据河北省人事考试中心、河北省卫生厅考试培训中心《关于做好2008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冀人考发[2007]42号)有关要求,为做好2008年度我市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凡符合卫生部、人事部印发的《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0]462号)和《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它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1]164号)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

二、按照《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6]69号)有关规定,凡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全国卫生技术中级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

三、报名参加2008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各级别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时间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止2007年12月31日。报名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

四、从2008年度起,《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见附件2)中级资格将增加疼痛学(083)1个专业类别。报名人员可根据本人所从事的专业工作,在《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选择报考相应专业类别。

五、自2008年起,全科医学、临床医学(专业代码为026至084)以及中药学初级(士)、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002、014、091)、中医护理学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016、098)共64个专业的“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4个科目的考试,均采用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其他49个专业的四个科目仍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

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进行的64个专业的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考试日期和时间

基础知识5月17、18、24、25日8:30-10:00

相关专业知识11:00-12:30

专业知识14:00-15:30

专业实践能力16:30-18:00

具体机考专业的考试时间安排由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的49个专业的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考试日期和时间

基础知识5月17日9:00-11:00

相关专业知识14:00-16:00

专业知识5月18日9:00-11:00

专业实践能力14:00-16:00

请各地按照考试工作计划(附件1)认真做好各环节的工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六、各地要按照《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要求,做好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工作。

七、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附件2)中专业代码为026至089之间的人员,应具有相应执业类别的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2年。

八、参加护理专业初级(士)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有护理(含助产)专业中专或大专学历,考试合格者,可取得护理岗位准入资格;具有护理专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可免试取得护理岗位准入资格。

九、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应专业各科目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对不同专业(含主亚专业)之间各科目的考试合格成绩,不得作为同一专业合并计算。已参加过卫生专业技术资格部分专业考试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名参加剩余科目考试时须使用原档案号。对单科考试合格成绩在有效期限内,因工作变动等原因,到异地参加本专业未考科目的考试并合格的,由该地区进行数据合成统计,并由当地人事部门核发相应类别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十、考务工作由市职称考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培训、考试用书的征订与发行工作由市卫生局负责。考务操作按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手册》的有关要求进行。

全市初级(士)护理学专业(代码003)的考务工作由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实施。市卫生局设立考点,负责考试的资格审查、网上报名确认、试卷管理、考场安排、考试实施等考务工作。

其他各专业的考务工作由市职称考试中心负责。

十一、考试报名全国统一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各地考试考务管理机构统一使用《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信息管理系统》软件。报名信息管理工作分以下几个阶段进行:

(1)自2007年11月10日起至11月30日止,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hhrdc.com或者21wecan.com.cn),进入卫生人才评价管理平台的个人报名入口,注册用户,并以该用户登录。在网上填写个人申报资料,上传数码报名照片(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小二寸),生成并打印带有报考信息和考生报名照片的《2008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并将注册用户名写在报名表的报名序号后的空白地方,便于考试机构进行网上报名信息确认时检索。

由于初级(士)护理学专业(代码003)的考务工作由各市卫生考点负责,考生在网上填报申报材料时,要选择各自所在市卫生考点,如[张家口卫生]考点。其余初级和中级各专业的要选择各自所在市考点,如:[张家口]考点。

(2)自2007年12月1日至12月20日考生持网上打印的报名表(一式2份,并在报名表上粘贴近期免冠小二寸照片2张)和相关证件(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执业医师证、准入资格证明、现岗位工作年限证明、2007年考试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一式2份)到所在单位报名,县区、部门汇总并加盖人事职改部门公章后统一组织考生到市职称考试中心、市卫生局考试培训中心进行资格审查、现场摄像及网上报名信息确认、收费工作(对于没有主管部门的考生按属地管理的原则,通过所在地人事职改部门申报)。照片各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对考生网上下载的考试申报表所填内容核实无误后审核人签字,同时在相关证件复印件上签字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责任到人,确保报名材料真实有效。

(3)2007年12月31日前各考点审核考生报名资格,并将审核后的考生报名信息上传提交至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审核完毕后,不再允许更改报考专业、科目。

(4)自2008年4月15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hhrdc.com或者21wecan.com.cn)打印准考证,截止时间为5月10日。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于4月20日前下发统一打印的用于监考的考生签到表。

十二、根据河北省物价局、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规范我省人事系统专业技术和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冀价行费[2007]4号)文件的有关规定,考试收费按如下标准收取,即:初级资格考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5元,其中20元上缴卫生部人才交流中心;中级资格考试采用纸笔作答方式科目报名考务费每人每科80元,其中40元上缴卫生部人才交流中心;中级资格考试采用人机对话方式作答科目报名考务费每人每科95元,其中40元上缴部人才交流中心。报名费每人10元。

十三、各级人事、卫生部门要互相配合,严格按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规则》(卫考办发[2003]4号)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令第3号)的要求,加强对考试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切实做好2008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各项准备工作,保证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附件:

1、2007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2、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

张家口市人事局张家口市卫生局

二○○七年十一月九日

主题词:资格考试考务通知

张家口市人事局办公室二○○七年十一月九日印

(共印150份)

附件1

2008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计划

起止时间具体工作

2007年11月10日至2007年11月30日各地发布考试公告,考生注册并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hhrdc.com或者21wecan.com.cn),网上填报信息并生成打印申报表。

2007年11月21日至2007年12月20日各考点、报名点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工作

2007年12月21日至2007年12月31日考点审核考生报考资格

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月20日考区审核考生报考资格

2008年1月21日至2008年2月20日考点编排考场、试室、安排考生座位

2008年2月21日至2008年2月29日考区审核各考点考场安排

2008年4月15日至2008年5月10日考生网上查询、打印准考证

2008年4月20日至2008年4月28日考试机构查询、打印试卷核对表,交接试卷

2008年5月17、18、24、25日考试实施

附件2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

一、初级(士)考试专业

专业代码专业名称

001药学

002中药学

003护理学

004口腔医学技术

005放射医学技术

006临床医学检验技术

007病理学技术

008康复医学治疗技术

009营养

010理化检验技术

011微生物检验技术

012病案信息技术

二、初级(师)考试专业

专业代码专业名称

013药学

014中药学

015护理学

016中医护理学

017口腔医学技术

018放射医学技术

019临床医学检验技术

020病理学技术

021康复医学治疗技术

022营养

023理化检验技术

024微生物检验技术

025病案信息技术

三、中级考试专业

专业代码专业名称

026全科医学

027全科医学(中医类)

028内科学

029心血管内科学

030呼吸内科学

031消化内科学

032肾内科学

033神经内科学

034内分泌学

035血液病学

036结核病学

037传染病学

038风湿与临床免疫学

039职业病学

040中医内科学

041中西医结合内科

042普通外科学

043骨外科学

044胸心外科学

045神经外科学

046泌尿外科学

047小儿外科学

048烧伤外科学

049整形外科学

050中医外科学

051中西医结合外科

052中医肛肠科学

053中医骨伤学

054中西医结合骨伤科

055妇产科学

056中医妇科学

057儿科学

058中医儿科学

059眼科学

060中医眼科学

061耳鼻咽喉科学

062中医耳鼻喉科学

063皮肤与性病学

064中医皮肤与性病学

065精神病学

066肿瘤内科学

067肿瘤外科学

068肿瘤放射治疗学

069放射医学

070核医学

071超声波医学

072麻醉学

073康复医学

074推拿(按摩)学

075中医针灸学

076病理学

077临床医学检验学

078口腔医学

079口腔内科学

080口腔颌面外科学

081口腔修复学

082口腔正畸学

083疼痛学

084计划生育

085疾病控制

086公共卫生

087职业卫生

088妇幼保健

089健康教育

090药学

091中药学

092护理学

093内科护理

094外科护理

095妇产科护理

096儿科护理

097社区护理

098中医护理

099口腔医学技术

100放射医学技术

101核医学技术

102超声波医学技术

103临床医学检验技术

104病理学技术

105康复医学治疗技术

106营养

107理化检验技术

108微生物检验技术

109消毒技术

110心理治疗

111心电学技术

112肿瘤放射治疗技术

113病案信息技术

附件2:

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审查时间安排

12月3日:中省直(除一、二附院)市属(除市直卫生系统)单位

12月4日:市直卫生系统

12月5日:市直卫生系统

12月6日:市直卫生系统

12月7日:桥东区、桥西区、宣化区、高新区、下花园区

12月10日:崇礼县、万全县、赤城县、沽源县、尚义县

12月11日:张北县、康保县、宣化县、怀来县、塞北区

12月12日:北方学院一附院、二附院

12月13日:涿鹿县、阳原县、蔚县、怀安县、察北区

12月14日:医药公司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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