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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评审
关于进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业技术资格、职(执)业普查登记和换证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8-09-02    

各系、部、处: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转发省职改办<关于在全省建立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库及进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业技术资格职(执)业资格普查登记和换证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我院开始以上各类证书的普查登记和换证工作。

根据文件要求,我院所有专业技术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

1、《河北省建立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库及进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业技术资格、职(执)业资格普查登记及换证申报审批表》一式2份。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等各类证书,原件;复印件2份。

3、身份证复印件1份、近期免冠大一寸彩色照片2张,粘贴在《河北省专业技术人员普查登记、换证粘贴个人相片、身份证复印页》。

4、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职(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调入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

各部门将以上材料收齐后于9月24日前统一交人事处,同时提交《河北省专业技术人员普查登记汇总表》。

所有表格见学院人事处网站。除证书原件外,其它材料一律用A4纸打印或复印。

河北建筑工程学院人事处

2008年9月2日

版权所有:河北建筑工程学院网络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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