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处:
为做好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用工作,我院拟定了《河北建筑工程学院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实施办法(试行)》,现在全院征求意见和建议。请各部门从人事处网站下载该文件及《河北建筑工程学院教师岗位聘用实施细则》(附件1)、《河北建筑工程学院其它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实施细则》(附件2),在部门全体教职工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提出意见和建议,汇总后报人事处。
各部门要对本部门教师系列、其它系列各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分别进行摸底,包括现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时间、聘用年限等,汇总后交人事处。双肩挑人员由各教学部门纳入到本部门的教师系列中汇总。
汇总意见及摸底情况请以书面形式于4月23日下午6:00前交人事处。
人事处
2009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