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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评审
关于开展全省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录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10-27    

各学院、部、处:

根据省职改办《关于开展全省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录入的通知》(冀职改办字〔2015〕114号)精神,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录入范围

我校所有的专业技术人员(含离退休人员和考试取得的专业技术职业资格人员)。

二、录入方式

专业技术人员登录河北人事考试网,点击“河北省职称信息管理系统”,用自己的身份证号码登陆,密码是身份证后6位,登陆后修改密码,进行相关项目的录入。

三、时间安排

各部门组织本部门专业技术人员于11月10前完成录入工作并提交。

四、几点说明

1、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库建设是一项基础性工作,信息量大,任务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做好安排,确保范围涵盖所有专业技术人员。

2、信息填报要以本人档案为依据,确保信息真实、全面。本次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库将做为今后职称申报、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和网上查询的依据,凡没入库或信息不真实人员,今后在涉及职称评审时不得申报,岗位聘用不得晋升。

3、录入信息只录入个人基本信息,人员性质都填写事业专技;学历信息中第一学历指最初取得的学历不包含后取得学历,最高学历指通过进修,或继续上学取得的学历,证书号码指毕业证书的学校编号;专业技术取得情况按照本人的职称证书如实填写;聘任情况从人事处下载专业技术聘用情况一览表填写。所有信息录入完成后保存,确认无误后提交即可。

人事处

2015.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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