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 3
师德师风
河北建筑工程学院关于评选师德标兵、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的实施办法
     发布日期:2007-06-19    

为深入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大力推进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努力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社会风尚,不断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学院决定评选并表彰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的个人,并分别授予“师德标兵、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称号,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组织机构

学院师德建设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王海龙

副组长:李延涛 张连春

成 员:陈继飞 翁维素 云电军 乔锐军 李树新 李敏 耿建军 郭秀云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

办公室主任:郭秀云

二、评选范围

全院在编教职工,“师德标兵”和“优秀教师”仅限在教学一线教师从事教学工作五年以上的教师。

三、评选条件

(一)师德标兵的评选条件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

2、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有强烈的主人翁责任感和事业心,受到广大师生和学生的普遍赞誉。

3、关爱学生,教书育人,努力培养学生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良好的思想品德。

4、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廉洁从教,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

5、锐意改革,勇于创新,刻苦钻研业务,努力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工作业绩突出。

(二)优秀教师的评选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针,同党中央保持一致,有较强的政治素质和较好的思想品德。

2、热爱教学工作,热爱学生,认真履行教师职责,严格遵守教师工作规范,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教书育人,言传身教,一丝不苟,精益求精。

3、教学成绩突出,教学态度认真,抓住特点,突出重点,深入浅出,教学效果良好。

4、治学严谨,学风端正,具有团结协作、改革创新精神。

5、开展学科研究,钻研教材,在科研教研方面有较突出的成果。

6、模范遵守党纪政纪及学院各项规章制度,未发生过教学事故和违犯纪律的现象。

7、年授课达到学院规定的课时,近五年年终考核至少一次为优秀者。

(三)优秀教育工作者的评选条件

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求真务实,勇于探索,锐意改革,开拓创新,模范履行职责,无私奉献,师德高尚,能够充分体现新时期人民教师的光荣形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全面贯彻教育方针,积极实施素质教育,热爱学生,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培养人才方面成绩突出。

2、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努力进行教育创新,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成绩显著。

3、在教育教学中,经常深入到学生中为学生办好事,办实事,受到学生的高度评价和赞扬。

4、在学院管理、服务和学院建设方面有显著成绩。

四、表彰

对于评选出的师德标兵、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学院将在每年教师节期间予以表彰,颁发奖金、证书。

五、评选程序

1、师德标兵、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由所在单位民主推荐,经系(部)、处务会研究通过并公示,由候选人所在部门签署意见后上报人事处。

2、由师德标兵、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候选人所在部门,统一对候选人进行学生问卷调查,并把结果上报人事处。

六、评选办法及评选数额

(一)师德标兵评选办法及评选数额

1、各系(部)积极组织推荐,原则上每个系(部)推荐1名。

2、师德标兵推荐人选必须是各系(部)评选出的师德先进个人。

3、在行政岗位并承担教学任务的双肩挑人员,回到各系(部)进行参评。

4、被推荐人应附2500字左右师德先进事迹材料一份,材料内容要突出师德方面的工作成绩。

5、学院师德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师德标兵的评选工作。

6、评选出的师德标兵上报院长办公会,审核批准。

7、每两年评选一次,全院评选出3-5人。

(二)优秀教师评选办法及评选数额

1、各系(部)积极组织推荐教学一线教师,人数控制在专任教师总数的10%以内,从事本科教学的教师优先推选。

2、优秀教师推荐人选必须是各系(部)评选出的师德先进个人。

3、在行政岗位并承担教学任务的双肩挑人员,回到各系(部)进行参评。

4、被推荐人应附2000字左右优秀教师先进事迹材料一份,材料内容要突出教学方面的工作成绩。

5、对于落选的师德标兵,转为优秀教师人选。

6、评选出的优秀教师上报院长办公会,审核批准。

7、每年评选一次,全院评选出专任教师的10%左右。

(三)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办法及评选数额

1、各系(部)积极组织推荐优秀教育工作者,人数控制在教育工作者总数的5%以内。

2、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人选必须是各系(部)评选出的师德先进个人。

3、在行政岗位从事教育工作人员,在本部门进行参评。

4、被推荐人应附2000字左右优秀教育工作者先进事迹材料一份,材料内容要突出教育工作方面的成绩。

5、评选出的优秀教育工作者上报院长办公会,审核批准。

6、每年评选一次,全院评选出全体教育工作者人数的5%左右。

七、具体要求

1、评选“师德标兵”、“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大力宣传,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规范评选程序。

2、各部门要严格评选条件标准,把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积极投身学院建设和发展的先进人物推荐出来。

附件1、河北建筑工程学院“师德标兵”候选人推荐表

附件2、河北建筑工程学院“优秀教师”候选人推荐表

附件3、河北建筑工程学院“优秀教育工作者”候选人推荐表

版权所有:河北建筑工程学院网络中心

mail:netcenter@hebiace.edu.cn

河北省张家口市朝阳西大街13号(07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