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处、直属科室:
根据《河北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考试办法》)及冀教师[2006]25号文件,现就2007年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截止2006年11月底调入或分配到我院工作并从事教学的教职工,凡没有取得高校教师资格的非师范教育类毕业人员,必须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申请高校教师资格的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应参加“两学”考试,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以上。
二、时间安排
1、2006年11月27日—12月1日:报名并征订考试大纲。
2、2007年1月12日前:向考生发放考试大纲。
3、2007年3月10日:全省统一考试。
4、2007年3月11日:各市将考卷送达指定地点。
5、2007年4月中旬:完成阅卷、登统、制证等工作,并在网上公布考试结果。
6、2007年4月17日-24日:考生申请查卷。(报名点填表)
7、2007年4月30日前:考生到报名点领取合格证书。
三、注意事项
1、高校教师资格证书是从事高等教育的执业资格,也是高校评估指标体系中“专任教师”的必备条件,是所有从事高等教育的人员必须具备的资格证书。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是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的第一关,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组织,认真准备。
所有无高校教师资格证书的非师范教育类教师必须参加“两学考试”,各单位准确统计无高校教师资格人员并征订考试大纲,填写《河北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报名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人事处网站下载,报电子版),报名时每人交小二寸免冠照片两张(蓝底),报名费每科25元,汇总后统一报到人事处干部师资科。
2、本次考试以教育部人事司制定的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考试大纲为依据。参考价:《教育学》每册10元,《教育心理学》每册12元。
3、2006年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只通过一科考试的人员,本次考试报名参加另一科考试。
3、市教育局拟举办培训班,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考试人员自愿参加培训辅导。
人事处
二○○六年十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