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和河北省教育厅教师资格网公布的《2007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我院2007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本次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范围:
按照2006年4月11日人事处所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规定的范围为准。
非师范类院校毕业的教师需具有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
二、报名:
各单位组织拟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人员报名,填写《教师资格认定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此表在人事处网站下载并填报电子版,“申请任教学科”以人事处网站公布的《高校教师资格申请任教学科》的内容为准。
各单位统一到在人事处干部师资科领取申请教师资格所需表格及材料并及时发放到拟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手中。
所有拟申请教师资格人员务于周五上午到河北北方学院附属第一医院进行体检。
三、请各单位务于11月12日上午将材料报人事处干部师资科。逾期不再办理。
人事处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