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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
关于2008非师范教育类毕业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统一考试报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7-12-03    

各系、部、处、直属科室:

根据《河北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考试办法》)及冀教师[2006]25号文件,现就2008年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截止2007年12月底调入或分配到我院从事教学工作的教职工,凡没有取得高校教师资格的非师范教育类毕业人员,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申请高校教师资格的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应参加“两学”考试,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以上。

二、时间安排

1、2007年12月10日—12月14日:报名并征订考试大纲。

2、2008年1月4日前:向考生发放考试大纲。

3、2008年3月15日:全省统一考试。

4、2008年4月18日:在网上公布考试结果。

5、2008年4月21日-25日:考生申请查卷。(报名点填表)

6、2008年5月10日前:考生到报名点领取合格证书。

三、注意事项

1、无高校教师资格证书的非师范教育类教师参加“两学考试”,各单位组织报名并征订考试大纲,填写《河北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报名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人事处网站下载,报电子版),报名时每人交小二寸免冠照片两张(蓝底),报名费每科25元,汇总后统一报到人事处干部师资科。

2、本次考试以教育部人事司制定的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考试大纲为依据。参考价:《教育学》每册10元,《教育心理学》每册12元。

3、2007年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只通过一科考试的人员,本次考试报名参加另一科考试。

人事处

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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