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处:
根据《河北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考试办法》)及冀教师[2006]25号文件,现就2009年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截止2008年12月底调入或分配到我院从事教学工作的教职工,凡没有取得高校教师资格的非师范教育类毕业人员,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申请高校教师资格的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应参加“两学”考试,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以上。
二、时间安排
1、2008年11月15日—11月30日,登陆河北师生网进行网上报名。
2、2008年12月12日---2008年12月18日,各报名人员到各区县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并缴费。
三、注意事项
本次报名时间为2008年11月15日-2008年11月30日.网上报名成功后,请牢记报名序号,现场确认和修改报名信息时需要该信息.在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现场确认时间2008年12月12日-18日,逾期不再办理。地点是本人网上所选的报名认证机构所在教育局.考生持本人18位号码的身份证、学历证书、复印件以及网上报名序号。考生按规定缴纳考试费及书费。未确认网报信息的考生其网报信息无效,将无法参加考试。
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指定教材包括教育学:《教育学原理》《高等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心理学理论与实践》《大学生心理发展与教育》
2008年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只通过一科考试的人员,本次考试报名参加另一科考试。
人事处
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