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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
关于2010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10-15    

各系、部、处: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教育部和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的要求,2010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采取网上填报信息、现场受理确认材料、认定机构网上认定的方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申报范围

所有符合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申请高校教师资格人员,包括修学高等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并取得“两学”考试合格证并通过教师专业技能考试的非师范教育类毕业申请人和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必须具有教育实习环节,并修学高等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否则按非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对待。

二.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申报流程

修学高等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课程并考试合格的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申请人及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缺少教育实习环节的申请人,需先登录河北省教育厅教师资格指导中心网(http://jszg.hee.cn/jszgjncsbmxt/http://121.28.51.158//jszgjncsbmxt/)进行教师专业技能考试报名。申请人参加教师专业技能考试网报的时间是10月22日-10月27日,到期系统将自动关闭,请申请人务必在指定时间内到指定的网上申请注册报名。报名完毕后10月28日—10月29日到人事处干部师资科进行现场确认。考试时间为11月6日—11月7日,考试前到人事处干部师资科领取准考证。成绩公布时间为11月10日。

教师专业技能考试结束后,所有符合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申请高校教师资格人员(以下称申请人)先到河北省教育厅教师资格指导中心网(http://jszg.hee.cn/)阅读《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操作指南》后,再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注册申请、网上申报2010年教师资格。《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操作指南》(附件1)也可以到学院人事处网站阅读。网报时间为11月11日—17日。

网上报名结束后,申请人需到学院人事处进行现场确认,确认时间为11月18日-11月19日,确认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人在网上注册后,由本人打印的申请表一式两份。(A4纸双面打印)

(2)思想品德鉴定表。本人在注册申请时网上填写并下载打印,由学校鉴定后并加盖公章。

(3)体检表。由学校统一组织到河北北方学院第一附属医院进行规定项目的体检,体检合格并出具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体检前到学院人事处网站下载体检表(附件2),双面打印,贴蓝底照片,照片要求和申请表、思想品德鉴定表上面的照片为同版照片。体检表下载不方便可到人事处直接领取,体检时间待定在11月11日,具体时间请申报人员密切关注网站通知或打电话2050911询问。

(4)身份证复印件。

(5)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

我院35岁以下的正式在编教师,申报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时,须初始学历为全日制本科毕业并从事理论教学。后取本科学历者应提供考生登记表、学习成绩单、毕业生登记表原件和复印件;后取本科学历材料不全和以开放式网络教育形式取得本科及其以上学历者必须提供由河北省大中专院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教育部统一印制的《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

(6)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人员,还需提供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颁发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8)申请人的授课证明。由高校出具的申请人上一学年度所授课程及课时量的证明材料。

(9)取得博士学位人员,应提供有关学历、学位原件和复印件。

(10)具有副教授及以上教师职称任职资格人员,应提供有关原件和复印件。

(11)两名相关专业的教授或者副教授推荐信。推荐人能够评估你的教学能力及是否具有教师的潜质,要求推荐人签字。推荐信格式见附件3

(12)近期蓝底免冠证件照片1张,高39mm×宽30mm(无白边与申请表格照片同底)

复印件统一用A4纸,按身份证、学历证、普通话证书、两学合格证(非师范)、授课证明、博士学位证、副教授职称证、推荐信顺序装订好。

人事处

2010-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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