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我校教师资格认定部门初步审查通过,下列同志将申请认定2010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从2010年11月13日至2010年11月20日止。若对下列教师申请教师资格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河北省教育厅或学校负责教师资格认定部门反映。反映情况时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要有具体事实;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的,以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2010年高等学院教师资格申请人员:
高宏德
| 王力忠
| 麻振华
| 申静
| 牛建会
| 李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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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红岭
| 马丽红
| 庞永俊
| 肖丹
| 张迪妮
| 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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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凤武
| 刘彦柱
| 祁佳斌
| 赵翊君
| 赫腾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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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瑞军
| 段静
| 杜春晖
| 郭晓波
| 王雪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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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旭英
| 刘保华
| 丛晓红
| 潘志信
| 代长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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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海霞
| 韩燕
| 崔红娜
| 杨春香
| 张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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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受理部门:人事处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2050911
教育厅受理部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举报电话:0311-66005786 邮政编码:050051
联系地址:石家庄市中山西路449号 电子信箱:jszgrd@sian.com
公示单位 河北建筑工程学院人事处
2010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