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我校教师资格认定部门初步审查通过,下列同志将申请认定2011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从2011年11月9日至2011年11月15日止。若对下列教师申请教师资格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河北省教育厅或学校负责教师资格认定部门反映。反映情况时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要有具体事实;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的,以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2011年高等学院教师资格申请人员:
刘继文
| 杨俊超
| 王爱清
| 钟晓春
|
王华彪
| 周继岩
| 李 娜
| 刘 奇
|
葛 宇
| 曲宇宁
| 吕利栋
| 司亚超
|
张力学
| 赵艳秋
| 张晓星
| 云殿军
|
吴晓宇
|
|
|
|
学校受理部门:人事处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2050911
教育厅受理部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举报电话:0311-66005786 邮政编码:050051
联系地址:石家庄市中山西路449号 电子信箱:jszgrd@sian.com
公示单位 河北建筑工程学院人事处
2011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