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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
关于2011年度教师资格认定人员的公示
     发布日期:2011-11-08    

经我校教师资格认定部门初步审查通过,下列同志将申请认定2011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从2011年11月9日至2011年11月15日止。若对下列教师申请教师资格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河北省教育厅或学校负责教师资格认定部门反映。反映情况时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要有具体事实;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的,以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2011年高等学院教师资格申请人员:

刘继文

杨俊超

王爱清

钟晓春

王华彪

周继岩

李 娜

刘 奇

葛 宇

曲宇宁

吕利栋

司亚超

张力学

赵艳秋

张晓星

云殿军

吴晓宇

学校受理部门:人事处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2050911

教育厅受理部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举报电话:0311-66005786 邮政编码:050051

联系地址:石家庄市中山西路449号 电子信箱:jszgrd@sian.com

公示单位 河北建筑工程学院人事处

2011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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