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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
关于2014年高校教师资格秋季认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4-11-11 06:01:07

各学院、部、处: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河北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及教育部和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的要求,2014年高校教师资格秋季认定仍采取网上填报信息、现场受理确认材料、认定机构网上认定的方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申报范围

申请之日前调入本校并在教学岗位的专职教学人员可以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包括修学高等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并取得“两学”考试合格证并通过教师专业技能考试的非师范教育类毕业申请人和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必须具有教育实习环节,并修学高等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和课程设计课程,否则按非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对待。2014年“两学”考试成绩和教师专业技能考试成绩将于11月11日公布,参加考试的教师请到人事处网站查阅成绩后再进行认定。

二.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申报流程

所有符合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员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网上申报2014年教师资格,工作单位须全称不加院系。网报时间为11月12日—11月16日。网上报名结束后,申请人需到学院人事处进行现场确认,确认时间为11月17日-11月19日,确认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由本人填写的《河北省教育厅行政许可申请表》,法人不用填写,打印后签字;

(2)由本人网报时下载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PDF格式双面打印)。填写规范见相关表格下载中的填写表样。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后取本科学历者应提供由河北省大中专院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教育部统一印制的《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

(5)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到河北北方学院第一附属医院进行。体检前请在人事处网站下载体检表,双面打印,贴蓝底照片,照片要求和申请表、思想品德鉴定表上面的照片为同版照片。体检时间暂定在11月18日早晨,带体检表和体检费到河北北方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四楼体检。如果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所需材料不全者,请不要参加体检。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二级乙等以上标准;

(7)《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网报时自行打印,按照相关表格下载中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样填写。

(8)申请人的授课证明。由本人到学院教务处开具上一学年所授课程及课时量的证明材料。

(9)取得博士学位人员,应提供有关学历、学位原件和复印件。

(10)具有副教授及以上教师职称任职资格人员,应提供有关原件和复印件。

(11)近期1寸蓝底免冠证件照片1张,(无白边与申请表格照片同底)

复印件统一用A4纸按身份证、学历证、普通话证书、授课证明、博士学位证、副教授职称证顺序装订好。

三.注意事项

认定所需所有表格在人事处网站下载。网报时间到期,系统将自动关闭,请申请人务必在指定时间内到指定的网上申请注册报名。

人事处

2014-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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