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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
关于做好2016年河北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及教师资格认定考试与考核报名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07-12 01:08:03

学校各部门:

为做好2016年河北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及教师资格认定考试与考核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

岗前培训对象:新补充的尚未参加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的岗前培训的教育教学工作人员。

教师资格认定考试: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教学岗位专职教师或专职辅导员。

二、报名方式

2016年8月21日上午8:00—8月31日晚24:00登录网址http://gqpx.hebtu.edu.cn网上报名。报名结束后9月3—4日8:00—18:00为现场确认时间,现场确认在人事处A409进行。现场确认内容:个人信息核对、报考科目核对、收缴培训费和考务费。

由于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及高校教师资格考试与考核报名工作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请各部门及时通知需要报名的教师,并于2016年8月31日前完成报名工作,过期不补。

三、岗前培训具体安排

1培训时间

2016年9月10日至10月16日。

2、培训内容及方式

培训内容主要包括: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教育法规、教师职业道德修养、高校教师教育教学技能。

培训采取集中培训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地点在河北北方学院。

3、授课安排

授课时间:9月10、11、24、25日,10月8、9、15、16日,共计8天。其中:《高等教育学》3天、《高等教育心理学》3天、《高等教育法规》与《教师职业道德修养》1天、《高校教师教育教学技能》1天。具体授课安排,教学点自定。

培训期间每天授课8学时,即上午8:00至12:00,下午2:00至6:00。

教育教学技能培训是为参加岗前培训人员设置的专业培训。

4、考试与考核要求

(1)高校教师资格考试包括“两学”考试(笔试)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面试)两部分,考试成绩合格要求及有效期按照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执行。

(2)岗前培训课程的考试、考核按照今年修订的《河北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考核办法(试行)》执行,由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具体负责。考试及考核合格者,颁发《河北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考核结果记入个人业务档案。

(3)高校教师岗前培训课程“高等教育学”和“高等教育心理学”两门课程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河北省高校教师资格“两学”考试(笔试)。

(4、)对于2014年、2015年参加岗前培训未取得合格证的考生,今年可按补考报名。

5、考试与考核时间

(1)“ 两学”考试(笔试)时间:10月22日上午8:00—9:30考《高等教育学》;10:00—11:30考《高等教育心理学》。

(2)“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面试)时间:10月22日下午和23日全天。

其他科目考核时间按照授课安排另行通知。

四、教师资格认定参加“两学”考试及能力测试的有关规定

1、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应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且其学历信息能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获得验证或能提供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归国留学人员所获得国(境)外的学历学位,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2、所有要取得教师资格人员(包括师范类,博士,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人员),都需要参加两学的笔试和试讲。博士副教授普通话不再免测。

3、教育学,心理学,面试的成绩有效期均为2年(比如2013通过的,有效期到2015年12月31日;2014年通过的有效期到2016年12月31日),两科笔试和面试成绩都在有效期之内的可以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五、相关费用

岗前培训费:600元/人。其中:含教育教学技能测试即面试考务费200元,“两学”考务费35元/科。不参加岗前培训,只参加“两学”考试(笔试)或“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面试)者,只缴纳相应考务费。

相关费用在现场确认时由学校统一收取。

河北建筑工程学院人事处

二〇一六年七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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