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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
关于2017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1-02    

学校各部门:

按照教育部的部署和要求,根据《河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办法》以及河北省《关于2017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冀教资函[2017]8号)精神,现将我校2017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认定的范围和条件

我校未达到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符合《河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办法》规定的范围和条件,笔试面试均通过且成绩在有效期内的可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

二、时间安排

2017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仍采取网上填报信息、现场受理确认材料、认定机构网上认定的方式进行,时间安排如下:

1、注册申请、网上申报高校教师资格11月6日—11月12日(8:00—20:00)。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 )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

2、体检时间:11月7日—11月12日,网报后即可体检。

3、现场确认及报送材料时间:11月13日工作时间,地点为人事处干部师资科。

三、申请人应提交的材料

1、由本人网报时下载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PDF格式双面打印)。最后一页按照相关表格下载中的填写表样用黑色水笔填写。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或学信网上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体检前请在附件相关表格中下载体检表,双面打印,贴蓝底照片,照片要求和申请表、思想品德鉴定表上面的照片为同版照片。如果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所需材料不全者,不用参加体检。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二级乙等以上标准;

6、《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网报时自行打印,按照附件相关表格下载中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样填写。

7、申请人所在学校出具的申请人聘任岗位暨授课证明。具体表样在附件相关表格中下载。

8、近期蓝底免冠小二寸证件照片1张(无白边,与网上注册及体检表照片同版)

相关表格见附件,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按身份证、学历证、学历认证报告、普通话证书、考试合格证、聘任岗位暨授课证明顺序装订好。

四、有关注意事项

1、网报时间到期,系统将自动关闭,请申请人务必在指定时间内到指定的网上申请注册报名。

2、网上填报信息时,申请人工作单位要填写学校全称并且不要附加院系等信息

3、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按身份证、学历证、学历认证报告、普通话证书、聘任岗位证明、授课证明顺序装订好。

4、申请人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报送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5、申请人申报材料不得弄虚作假,一经查实我校将进行严肃处理并通报批评。

附件:

人事处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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