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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07年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7-03-21    

各系、部、处:

根据人事部《关于开展2007年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16号)精神,以及冀人字〔2007〕34号关于转发人事部《关于开展2007年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请各部门按要求推荐符合选拔条件的人选,于3月26日前报人事处。选拔条件和登记表在人事处网站下载。

人事处

2007.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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