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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
河北建筑工程学院关于开展专业技术人员创新能力培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7-03-27    

各系、部、处:

为全面提高专业技术人员自主创新能力,根据省人事厅冀人发[2005]35号、冀人字[2006]60号文件及省教育厅冀教人[2006]53号文件要求,我院将开展专业技术人员创新能力培训教育,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创新能力培训是“十一五”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重点内容和必修课目,全院各级各类专业技术人员都要积极参加创新能力培训考核,凡2007年要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必须参加本次创新能力培训。

二、各单位组织创新能力培训报名,3月30日前将《创新能力参训人员报名统计表》(该表在人事处网站下载)报人事处。

三、4月9日到13日集中培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4月24日进行考核,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实行闭卷考试,以省人事厅组织编写、中国创造学会名誉理事长袁张度教授作序、中国创造学会副会长唐殿强教授主编的《创新能力教程》为主要内容,重点考核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原理应用能力,突出运用创新技法解决实际问题能力

参加创新能力考试报名者须填写《河北省专业技术人员创新能力考试报名表》(该表在人事处网站下载),并备同版近期彩色小二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1张贴在报名表上,1张待办《河北省创新能力合格证书》,于4月参考人员凭准考证、身份证参加考试。

五、书费38元/册、考务费55元/人、继续教育证书费5元/本。

六、从2006年开始,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的,凭《河北省创新能力合格证书》,按40学时记入《河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创新能力培训考核情况作为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未经创新能力培训和考核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申报和评聘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河北建筑工程学院

人事处

2007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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