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教育厅转发的《关于做好2010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工作的通知》,现开始2010年高校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的申报及推荐工作。
具体选拔条件、 推荐程序、推荐名额及资助方式及相关文件表格,请查看冀教人函[2010]3号文件。
申报人员务于3月26日前将材料报送人事处。经学院研究批准,上报河北省教育厅。
人事处
2010年3月24日
冀教人函[2010]3号
关于做好2010年度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工作的通知
省属各高等学校人事处、各设区市教育局人事科: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0年度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工作的通知》(教人司[2010]27号)要求,为做好2010年高等学校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拔和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条件
本次选拔条件要按照《高等学校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实施办法》(教人厅[2004]8号)执行,对于在国内普通高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五年以上、有突出创新能力或培养潜力的优秀青年教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也可申报:45岁以下的具备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40岁以下的具备硕士以上学位的讲师。
二、 推荐程序
学校根据省定名额,搞好政策宣传和报名组织工作,择优确定推荐人员,征得接受学校及其导师同意后,填报《河北省高等学校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附电子版于4月1日前报送省教育厅人事处;我厅根据教育部分配名额择优确定上报人选,并在河北省教育厅网站(www.hee.cn)公布。通过人员务于5月30日前将加盖我处公章的《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一式三份自行报送接收学校。上述表格在www.train.whu.edu.cn或者www.ccf.edu.cn下载。
三、推荐名额及资助方式
各院校可推荐1-2名,对入选“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的教师教育部将资助每人每年5000元。
四、联系人:陈军贤 王瑞峰
联系电话:0311-66005055、66005053
E-mail:hbsjytrsc@126.com
河北省教育厅人事处
2010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