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人事局
张家口市财政局
关于做好2006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
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事局、财政局,塞北区管委会、察北区管委会人事局、财政局,高新区人事局、财政局,市直有关部门,中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事厅人事考试中心、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做好2006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冀人考发[2006]12号)要求,为做好我市的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2006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9月8日至10日举行。
二、 考试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经济类、工程类大专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3年。
(二)取得经济类、工程类本科学历,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1年。
(三)取得经济类、工程类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1年。
(四)取得经济类、工程类博士学位。
(五)非经济类、工程类毕业,其相对应的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年限延长2年。
(六)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会计、审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并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5年。
关于香港、澳门居民报名参加考试有关问题,按照《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国人部发[2005]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2年,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经济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可免试1科相应考试科目。其中,评聘为高级工程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的人员,可免试《建筑工程评估基础》或《机电设备评估基础》;评聘为高级经济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可免试《经济法》;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可免试《财务会计》。
四、考试成绩有效期限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5个科目考试人员成绩的有效期限为3年,实行3年滚动管理办法,考试人员必须在连续三个考试年度内通过5个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
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4个科目,方可获得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
五、考试报名
考生报考时要用钢笔认真填写报名表(附件1)、免试表(附件2)各栏目的汉字和代码。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按规定提交相应的报名表、免试表、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包括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和单位出具的从事工作及资产评估相应工作年限的证明)一式3份、本人一寸近期同版彩色免冠大头照片(除报名表、免试表)3张,到所在单位报名。各单位及主管部门对报名表、免试表、从事相关业务工作年限证明的内容核实无误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县区报考人员要加盖县区职改办公章)后,到市财政局会计科进行资格初审、预定考试用书,同时到市人事局职称考试中心进行资格确认和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到5月30日。考生报名表、部分科目免试表和证件复印件要有审查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六、各科试题均由客观题和主观题(印制在同一试卷上)组成,配有答题卡和答题纸。客观题部分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部分在答题纸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需携带钢笔或圆珠笔(黑、蓝色)、2B铅笔、橡皮、计算器(免套、非立体式、无存储功能)。答题用草稿纸由考务部门发放、回收。
七、考试收费按照河北省物价局、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全省人事系统专业技术和执业(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冀价行费字[2003]56号)的规定执行,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人每科30元。
张家口市人事局 张家口市财政局
二○○六年四月十三日
主题词:执业资格 考试 考务 通知
张家口市人事局办公室 二○○六年四月十三日印
(共印90份)
附件1 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
档案号 (为保证成绩滚动管理,请老考生务必填写原档案号,新考生不用填写)报名序号
报考级别
|
| 姓名
|
| 出生年月
|
| 照
片
|
|
|
身份证号
|
| 报考
类别
| 资产评估师
| 报考专业
|
|
|
|
|
专业技术职务
|
| 取得专业技术职务时间
|
| 学 位
|
|
|
|
所学专业
|
| 本专业最高学历
|
| 毕业时间
|
|
|
|
|
|
参加工作时间
|
| 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
|
| 单位性质
|
|
|
|
工作单位
|
| 联系电话
|
| 单位代码
|
|
本人人事档案存放单位
|
| 是否部分科目免试
|
|
报
考
科
目
| 科目1
|
| 科目4
|
| 免试科目
|
|
科目2
|
| 科目5
|
| ……
|
|
科目3
|
| ……
|
| ……
|
|
单位人事部门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各市资产评估考办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各市考试中心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省级考试管理机构意见
| 该同志经全国统一考试,全部规定科目成绩合格
(盖 章)
年 月 日
|
省人事
(职改)
部门意见
| 该同志经全国统一考试取得 资格
(盖 章)
年 月 日
|
证书编号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1、请考生用钢笔填写汉字和代码,代码填入相应方框内;
2、为保证成绩滚动管理,请老考生务必填写原档案号,新考生不用填写档案号。
3、代码:
*报考级别:4、考四科 5、考五科
*报考专业:(4.考四科):01.免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02.免机电设备评估基础 03.免财务会计 04.免经济法
(5.考五科):01.考全科
*专业技术职务:1.正高级 2.副高级 3.中级 4.助理级 5.员级
*所学专业:1.与报考专业相同 2.与报考专业相近 3.与报考专业不同 4.无专业
*本专业最高学历:1.博士 2.硕士(双学士、研究生班) 3.大学本科 4.大专 5.其他
*单位性质:1.机关 2.事业 3.企业 4.其他
*科目:1.资产评估 2.经济法 3.财务会计 4.机电设备评估基础 5.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4、“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和人事(职改)部门意见”栏为考试合格后填写并加盖公章存入本人档案。
附件2
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部分科目免试表
档案号 (为保证成绩滚动管理,请老考生务必填写原档案号,新考生不用填写)报名序号
姓 名
|
| 学历
|
| 学位
|
| 照
片
|
身份证号
|
|
毕业院校
|
| 所学专业
|
| 毕业时间
|
|
工作年限
|
| 报考级别
|
| 报考专业
|
| 免试科目
|
|
专业技术
职 务
|
| 专业技术职务取得时 间
|
| 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年限
|
| 单位性质
|
|
工作单位
|
| 存档单位
|
|
通讯地址
|
| 联系电话
|
| 邮政编码
|
|
单位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各市资产评估考办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各市考试中心审批意见
| 审查人签字:
(盖 章)
年 月 日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1、报考人员应在各栏中用钢笔填写相应汉字和数字
2、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2年,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经济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可免试1科相应考试科目。其中,评聘为高级工程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的人员,可免试《建筑工程评估基础》或《机电设备评估基础》;评聘为高级经济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可免试《经济法》;评聘为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可免试《财务会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