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职改办,塞北区管委会、察北区管委会职改办,高新区职改办,市直有关部门职改办,中省直有关单位职改办(人事处):
根据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6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冀人考发[2006]17号)的有关要求,为做好我市2006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06年度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11月4日举行。
二、报名条件
1、报名参加经济专业中、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
2、具备中专毕业以上学历,可报考初级资格考试。
3、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报考中级资格考试。
(1)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十年,取得经济专业初级资格。
(2)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六年;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四年。
(3)获第二学士学位后或研究生班结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二年。
(4)获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获博士学位。
(5)对后取得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大学专科毕业后需从事专业工作满三年,大学本科毕业后需从事专业工作满二年,但同时需取得经济专业初级资格满四年,可报考参加中级资格考试。
已离退休的人员,可按本报名条件的有关规定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资格考试。
5、实行资格考试办法以前,已评聘担任中、初级经济专业职务的人员,如本人自愿,也可报名参加考试。
6、报名人员参加工作年限和担任专业技术职务年限截止到2006年12月31日。
三、报名时间及有关问题
1、考试报名工作截止到5月20日结束。
2、报考人员要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人事技术档案各存入一份)各栏内的汉字(数字)和代码,登记表反面粘贴身份证复印件。共需五张一寸近期免冠彩色同版大头照片,二张贴在“报名登记表”上,另交三张备用。各单位对报名人员的报考资格及毕业证、资格证、身份证等有关证件要认真审核,对报名表(附件1)上的内容核实无误后加盖人事职改部门公章,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考试成绩无效。报名时,各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情况,分级别、专业填写《2005年经济专业 级 专业资格考试人员情况汇总表》(附件2),同时携带所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审核人在复印件上签字,加盖单位公章),于规定时间内到市职考中心报名。报名表统一用A4打印纸。
四、考试专业设置及题型、题量均与去年相同。本考试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蓝色)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编辑功能计算器。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五、考试收费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全省人事系统专业技术和执业(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冀价行费字[2003]第56号)规定的标准收取,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人50元。
六、在征订2006年版考试用书中请注意以下问题:
1、《工商管理专业知识与实务》一书因有关政策法规的更新与修订,做了重新编写,报名时请提醒考生订购。
2、运输专业(含四个子专业)、旅游专业初、中级考试用书仍为2004年版。
3、其他专业考试用书再版时做了一些修订,删除了个别段落,考生可选择使用2006年版或延用2005年版考试用书。
4、为加强考试用书的管理和打击盗版,2006年版经济专业考试用书中将加设防伪暗码,以帮助考生识别真伪。
根据需要,人事部考试中心将与考试用书一并征订与发行经济基础和各专业考试辅导书。辅导书按专业编写印制为合订本,即上编为基础知识,下编为专业知识。辅导书的主要内容是:对专业考试大纲的分析和理解;解析考试用书章节要点;结合考试用书重点章节附练习思考题;上一年度试卷及分析;考生应考中的注意事项及提高应考能力的方法等。
附件:
1、 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登记表
2、2006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辅导书)征订单
张家口市职改办
二○○六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