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现将《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职称工作的通知》转发下去,由于职称评审政策规定和要求变化较大,请各单位根据《河北省中高级评审条件》、教育厅职称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各单位实际,于8月29日上午12点前上报参评人员名单。
人事处
2016年8月28日
附件1:《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职称工作的通知》
附件2:《河北省中高级评审条件》
附件3:参评人员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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