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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河北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及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8-28    

学校各部门

按照省教育厅的部署,2017年河北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安排在9月至10月进行,岗前培训及考核工作详见具体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工作

(一)报名对象

1、2017年我校新补充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

2、2017年以前进入我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但尚未参加岗前培训的人员。

3、2015年、2016年参加岗前培训及高校教师资格考试尚未通过需要补考的人员。

(二)报名方式及报名网址

实行网上报名,报名网址:http://gqpx.hebtu.edu.cn

(三)报名时间及报名咨询

报名时间:2017年8月21日上午8:00—8月31日晚24:00;

报名咨询电话:0311—80789526 李老师

(四)现场审核确认及缴费

9月4日8:00—18:00为现场审核确认时间,仅此一天逾期将不能参加2017年河北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

现场确认地点为人事处干部师资科,行政楼A409。

现场确认内容:个人信息核对、报考项目核对、上传照片审核。请相关人员按时完成现场审核确认工作并及时上缴相关费用。

二、培训工作

(一)培训时间

2017年9月9日至10月15日。

(二)培训内容及方式

培训内容主要包括: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教育法规、教师职业道德修养、高校教师教育教学技能。

培训采取集中培训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为方便高校教师参加培训,根据“相对集中,就近培训”的原则,继续在各地市设培训教学点利用周末组织实施。

(三)教学点设置

河北北方学院(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四)授课安排

集中培训授课时间:9月9、10、16、17、23、24日,10月14、15日,共计8天。其中:《高等教育学》3天、《高等教育心理学》3天、《高等教育法规》与《教师职业道德修养》1天、《高校教师教育教学技能》1天。具体授课安排,教学点自定。

培训期间每天授课8学时,即上午8:00至12:00,下午2:00至6:00。

三、考核工作

岗前培训的考核在各教学点进行,考核采取考试与考查相结合、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考核工作在省教育厅统一指导下,由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高等教育学”和“高等教育心理学”实行全省统一闭卷考试;“高校教师教育教学技能”实行专家现场测试即“面试”;“高等教育法规”、“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实行开卷考查,由各教学点负责实施。

“高等教育学”与“高等教育心理学”两门课程的平时测验成绩不再记入单科统考成绩。高校教师教育教学技能测试即“面试”,仍按原办法进行。

(一)考试安排

1、笔试部分:

10月21日上午8:00—9:30考《高等教育学》;10:00—11:30考《高等教育心理学》。

高等教育法规与教师职业道德修养以提交论文形式(约2500字)进行考查,提交时间由教学点自行安排通知。

2、面试部分:

高校教师教育教学技能测试即“面试”时间:10月21日下午和22日全天。面试由专家评审组现场测试。

(二)补考安排

对于2015年、2016年参加岗前培训及高校教师资格考试未通过的考生,本次统一按岗前培训补考报名。

(三)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发放

岗前培训全部课程考核合格者,由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颁发《河北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该证书为我省高校教师资格认定、职务聘任的依据。

四、培训费用

岗前培训收费标准为600元/人。2015年、2016年已参加过岗前培训或高校教师资格考试未合格但仍在有效期内的考生,本次免费报名参加补考。

2017年8月 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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