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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巨人计划”第三批创新创业团队及领军人才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9-27    

各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雄安新区党工委,省直有关部门单位

党委(党组):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产

业转型升级的意见》(冀发〔2015〕2号), “十三五”时期我省

继续实施“巨人计划”。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

实施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开发“巨人计划”的意见》(冀办发

〔2011〕41号),现就做好“巨人计划”第三批创新创业团队及

领军人才申报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推荐对象定位与条件

(一)关于定位

申报推荐工作聚焦体现省委、省政府实施“巨人计划”的功

能定位,与省“十三五”规划和省第九次党代会作出的转型升级

重大战略部署紧密对接,突出强化“科学家办企业”的人才开发

模式,力求直接助力我省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申报推荐对象一般

为各类企业自身拥有的高层次创新创业团队,高等院校、科研单

位和医疗机构等研发机构中的产学研成效显著、开发出市场前景

广阔的新产品、新技术且正在形成或已经产业化的各类创新团队

也可申报推荐。团队骨干成员不少于5人。

(二)关于条件

申报推荐按照创新团队、创业团队两类进行。根据冀办发

〔2011〕41号和省委组织部等6部门印发的《河北省扶持高层次

创新团队实施细则(试行)》(冀组字〔2016〕32号)规定,结

合当前我省产业转型升级对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支撑的迫切需

求,提出以下具体申报推荐条件:

创新团队的申报推荐条件:1. 团队研发领域符合我省改造

提升传统产业与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与我省实施

新一轮技改引领河北产业向中高端迈进、加快发展七大新兴产业

打造六大新兴产业集群相契合。2. 团队在国内同行业领域中基

础或技术创新优势明显,在基础研究领域有重大科学发现,原始

性创新特征鲜明,在国际权威刊物上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得到

国内外同行专家公认,创新成果应用前景广泛、影响深远;或在

工程技术领域有重大技术发明,持续取得省部级以上科技进步、

技术发明及专利,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技术、新成果在国内外

处于领先水平且已转化为新产品,支撑相关企业取得明显经济效

益;3.科研基础设施建设及实验能力较强,有省部级以上的重

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科技平台和业绩优秀的重点学科为依

托,研发投入保障到位并能够保持适度增长。4. 团队自身建设

过硬,领军人才在国内同学科领域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思想

品质好、学术造诣深、协调能力强;团队成立三年以上,成员相

对稳定,学历结构、年龄结构、专业结构合理,无任何科研不端

行为。

创业团队的申报推荐条件:1. 所创办企业为高新技术企业

或高成长性科技型中小企业,在我省注册并照章纳税。2. 团队

拥有独立知识产权或核心技术,技术成果已产业化生产且为企业

的主导产品,在国内或国际市场占有比较优势的市场份额或具有

较大的市场潜力。3. 团队利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改造提升传

统优势产业,对产业转型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或研创的新产品、

攻克的核心关键技术符合现代产业发展方向,能够引领带动七大

新兴产业快速成长壮大,并都取得显著经济效益。4. 团队凝聚

力战斗力强,领军人才自主创业经验丰富,熟悉相关产业领域和

国际规则,全国同行业内有引领地位,为企业法人代表且为自然

人第一大股东,自筹资金占所创办企业总投资的一定比例;骨干

成员结构构成合理,团队研发创新、市场开拓等综合竞争力强,

业内信誉度高,社会责任感强。

同一个团队不能同时申报创新团队和创业团队。一个团队只

能申报推荐一名领军人才。

二、申报推荐方式与程序

申报推荐采取属地管理与归口负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

中,民营企业和省属单位以外的创新创业团队及领军人才的申报

推荐由各市委组织部牵头负责;雄安新区域内创新创业团队及领

军人才的申报推荐由新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牵头负责;省属国有

企业的申报推荐由省国资委牵头负责;省属高等院校的申报推荐

由省教育厅牵头负责;省属科研院所、医疗机构的申报推荐按行

政隶属关系由省直主管部门或单位牵头负责。

(一)摸底申报。此次申报推荐不下达具体名额。各牵头部

门单位抓紧在本地本部门进行安排部署,根据申报推荐条件要

求,认真展开全面调查摸底。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对象,由所在单

位按申报类型组织填写《申报书》(见附件),向所在市委组织部

或省直主管部门申报。

(二)考察把关。各牵头部门单位会同相关部门根据申报推

荐对象的研发方向或行业(产业)发展方向,抽调相关专家和工

作人员组成专门考察组,对申报推荐对象逐一进行实地考察,形

成综合考察报告,研究提出推荐意见。综合考察报告应对照申报

推荐条件要求,内容主要包括:团队研发创新项目、领军人才和

内部结构情况;团队创新成果及转化、产业化生产及产生的经济

效益情况;对本地本部门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等方面产生的引领

推动作用情况;团队发展前景趋势等,一般掌握在2000字左右。

(三)审核报送。推荐对象按申报渠道,须经市委人才工作

领导小组、雄安新区党工委或省直主管部门党委(党组)审核确

定后,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雄安新区党工委或省直主管部

门党委(党组)的名义报送。

三、报送的推荐材料

各牵头推荐部门单位推荐参评对象时,按照以下要求报送推

荐材料:

(一)创新团队申报材料

1.综合考察报告;

2. 《创新团队申报书》一式三份;

3.团队构成情况说明(团队成立时间证明材料,团队领军

人才及核心成员的个人简介、学历学位复印件,在全国同学科领

域内的创新优势或学术地位证明材料);

4.主要成果(团队及其成员获得的省部级以上科技进步、

技术发明奖励证书和专利证书、新产品证书等复印件或证明材

料);

5.独立承担(或参与)过的主要研发项目证明材料;

6.省部级以上科研设施平台认证、研发投入证明材料;

7.产学研合作成果的证明材料;

8.创新成果转化成效和产业化生产,以及产生的经济效益

方面的证明材料。

(二)创业团队申报材料

1.综合考察报告;

2. 《创业团队申报书》一式三份;

3.团队构成情况说明(团队领军人才及核心成员的个人简

介、学历学位复印件等);

4.主要成果(团队及其成员获得的省部级以上科技进步、

技术发明奖励证书和专利证书、新产品证书等复印件或证明材

料);

5.在提升传统优势产业或引领新兴产业发展壮大方面取得

经济效益情况的证明材料;

6.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核心技术并达到国际先进、填补国

内空白情况的证明材料;

7.主导产品科技含量、市场份额、市场前景等情况的证明

材料;

8.企业相关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股权构成、高新

技术企业或高成长性科技中小型企业认证、近三年纳税等);

9.企业章程和商业(产业)计划书。

四、有关要求

实施“巨人计划”是省委、省政府为加快推进创新驱动、转

型升级作出的一项重要决策部署。对入选“巨人计划”的团队及

领军人才,省委、省政府印发专门文件命名并颁发奖牌证书,省

财政给予一定数额的资助资金,实行项目专项优先支持、投融资

扶持等配套政策。各地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巨人计划”选拔

工作,结合各自实际,组建专项工作班子,明确具体负责人,精

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按时按要求完成申报推荐的各项工作。

要准确把握选拔定位,严格标准条件,把好初选关口,对符合申

报条件的企业团队或其它研发机构进行全面调查了解,真正把那

些领军人才条件作用过硬、团队构成及配套设施过硬、团队创新

成果产业化生产及产生的经济效益过硬的创新创业团队推荐上

来,既避免面上遗漏,又防止降格以求。各牵头推荐部门单位要

按照本通知明确的报送材料要求,于2017年10月16日前将全

部材料(申报书和综合考察报告须同时报电子版)报送省委组织

部人才工作处(联系人:赵晓锋、吴玉光,联系电话:0311-

87802511)。

中共河北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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