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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建筑工程学院关于专业技术岗位聘用通知
     发布日期:2020-01-10    

全校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岗位分类分级管理体制,优化人才队伍结构,促进学校事业的高质量发展,根据省有关文件和《河北建筑工程学院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办法》校政〔2020〕2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专业技术岗位的聘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2019年12月在编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时间截止至2019年12月31日,起始时间以省职改办发文取得任职资格的时间为准。新招录、工作未满一年人员,不在本次聘任范围之内。

二、聘用期限

本次聘期为3年,在聘期内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其聘期不超过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限。

三、组织机构

(一)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的组织领导和监督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

(二)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委员会,负责审核各二级单位的专业技术五级及以下岗位的聘用结果,组织专业技术四级、三级岗位的评审工作和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的评审推荐工作。

(三)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申诉委员会,负责对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中所出现的各类争议、投诉和申诉进行调查、调解和处理,并将有关结论向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四)各二级单位成立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小组,负责拟定本部门的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细则,评审专业技术五级及以下岗位聘用人选。

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领导小组、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委员会、业技术岗位聘用申诉委员会名单见附件1。

四、岗位设置及岗位晋级聘用条件

(一)岗位设置

本次聘用中的岗位设置,各学院(系、部)要以在本学院(系、部)参与聘用的所有专业技术人员为基数,按照各级各类人员的结构比例,四舍五入取整数后确定各级岗位数。党群行政机关、教辅部门教师专业技术人员在相关教学部门参与聘任。

(二)岗位晋级聘用条件

按照《河北建筑工程学院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五、聘用程序及时间安排

聘用程序及时间安排及相关表格见附件2

六、其他相关问题

(一)学校严格控制各类岗位聘用数量,尤其是高级岗位的聘用数量。

(二)本次岗位聘用所涉及的成果、业绩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

(三)根据各类岗位情况,优先聘用具有博士学位人员。

(四)非教师专业技术人员由相关部门报人事处,人事处统一组织实施,聘用程序及时间安排及相关表格见附件2。

(五)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涉及教职工的切身利益,各二级单位要精心组织,严格把关,保证聘用工作的平稳有序推进。

(六)对在聘用工作中弄虚作假、欺骗组织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将严格按照上级和学校的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专业技术岗位的聘用工作。

(七)如对聘用结果持有异议,当事人可在公示期内,向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申诉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诉或复议要求。

(八)本次岗位晋级聘任所需要的工作表格和材料请到人事处网站相应通知后下载。

附件1

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师涌江

委 员:李双群、翁维素、姚 冰、张立群、李 敏、赵海军、徐献彬、肖立新、李 杰、孙 彬、葛立杰、梁建明、郭全花

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委员会

主 任:师涌江

副主任:翁维素、姚 冰、张立群、李 敏、赵海军

委 员:张文海、肖立新、李 杰、孙 彬、葛立杰、梁建明、贾玉贵、和长青、王登海、刘建军、王立军、王占英、常 青、郭晓君、张国兴、刘晓群、孙 勇、郝桂珍、杨海军、李佳欣、温秀梅、李箭飞、闫磊磊、申 静、王 斌、周丽莉、林德忠、郭全花

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申诉委员会

主 任:徐献彬

副主任:李 杰

委 员:肖立新、李 杰、葛立杰、乔锐军、林德忠

附件2

河北建筑工程学院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时间安排

1.公布聘用办法

学校公布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办法及专业技术岗位实施细则,实行公开聘用。

2.各教学单位制定本部门聘用方案

各教学单位制定本部门的聘用方案,应包括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小组名单、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实施细则等,报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3.个人申报

参聘者向相应聘用部门提出申请,填写《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审核表》一式2份(1份本单位留存,1份报学校),并提交符合岗位条件的佐证材料,材料经相关部门审核盖章。

4.部门评审

各教学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小组对参聘人员的资格和条件进行审查和评审,确定教师岗位专业技术五级及以下岗位的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本单位公示后,填写《聘用人员汇总表》并将《聘用人员汇总表》(纸质与电子版Excel格式)、《各学院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申请人员统计表》(纸质与电子版Excel格式)、《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审核表》于2020年2月20日前报人事处。

非教师岗位的评审由学校组织,相关部门负责将本部门非教师岗位《聘用人员汇总表》(纸质与电子版Excel格式)、《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审核表》于2020年2月20日前上报人事处。

人事处将于2020年2月21-23日组织相关部门审核材料。

5.学校评审

1)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聘用评审委员会对各学院专业技术五级及以下岗位聘用结果进行复核。

2)评审专业技术三级、四级岗位人员,确定专业技术三级、四级岗位人选;

3)评审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员,确定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推荐人选;

4)评审非教学专业技术各级岗位人员,确定各级人选。

评审结果报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6.结果公示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学校对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在公示期内有异议者,按程序进行复议,并重新审核。

7.聘任审批

公示无异议后报上级有关部门进行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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