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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1-13    

关于2020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

学校各部门:

按照教育部的部署和要求,根据《河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办法》以及河北省《关于2020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冀教资认[2020]5号)精神,现将我校2019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认定的范围和条件

我校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符合《河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办法》规定的范围和条件,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

二、时间安排

2019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采取网上填报信息、现场受理确认材料、认定机构网上认定的方式进行,时间安排如下:

1、注册申请、网上申报高校教师资格11月13日—11月19日(9:00—24:00)。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点击“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

2、体检时间:自通知发布后即可体检。

3、现场确认及报送材料时间:11月18日(工作时间)在人事处A413进行现场确认及报送材料。

三、申请人应提交的材料

1、由本人填写的《河北省教育厅行政许可申请表》(确认前下发)

2、身份证原件(现场审验原件后退返申请人);

3、学历证书原件(学历信息经报名系统核验比对通过的可以不提供);

4、学历认证材料打印件或复印件(学历信息经报名系统核验比对通过的可以不提供);

2002年以后(含2002年)毕业的申请人员,需经学信网查询获得验证,提供学信网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002年之前(不含2002年)毕业的申请人员,如无法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则需出具“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我省学历认证机构联系电话0311-66005710,66005711)。

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申请,其学历证书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

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证书申请,其学历证书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

5、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由申请人在河北省教师资格认定事务中心网(查分系统)下载并打印;

6、体检医院出具的贴有申请人照片的《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体检表需双面打印且照片处盖医院章;如果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所需材料不全者,不用参加体检

7、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经报名系统核验比对通过的可以不提供);

8、申请人岗位聘任暨授课证明,具体表样请下载附件查看;

9、近期蓝底免冠小二寸证件照片1张(无白边,与网上注册及体检表照片同版)。

相关复印材料统一使用A4纸,按考试合格证明、学历认证材料、聘任岗位证明暨授课证明等顺序装订。

四、有关注意事项

1、网报时间到期,系统将自动关闭,请申请人务必在指定时间内到指定的网上申请注册报名。

2、网上填报信息时,申请人工作单位要填写学校全称并且不要附加院系等信息

3、申请人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报送材料,逾期不予受理,发现材料不齐全或有异议的,由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补齐,到期未补齐材料者,视为放弃本次申请。

4、申请人申报材料不得弄虚作假,一经查实我校将进行严肃处理并通报批评。

5、报送材料时应同时上报《2020年高等学校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信息汇总表》。

※2020年教师资格认定通知及附件

※7认定人员基本情况信息一览表

人事处

2020年11月13日

版权所有:河北建筑工程学院网络中心

mail:netcenter@hebiace.edu.cn

河北省张家口市朝阳西大街13号(07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