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度河北省政府
特殊津贴专家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
现将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河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推荐工作的通知》(冀教人函[2021]7号)、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河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选拔工作的通知》(冀人社字(2021)51号)转发给你们,并就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2021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申报,我校推荐专业技术人员不超过1人。符合条件的“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和在管理期内符合条件的“三三三人才工程”一层次人选可不占名额申报。
二、报送时间
4月2日前将书面材料交到人事处,电子版发送至人事处人事科邮箱rsk4187655@163.com,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符合条件的“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和在管理期内符合条件的“三三三人才工程”一层次人选申报时要在推荐一览表和档案袋封面上注明。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动员部署,加大人才工作宣传,严格按照通知明确的选拔范围、选拔条件和程序推荐人选;要树立科学评价导向,坚持德才兼备,杜绝“唯职称、唯学历、唯论文、唯奖项”等倾向,破除论文“SCI至上”现象,突出科学精神,创新质量和服务贡献,真正做到好中选优、优中选强。
联系人:王腾 电话 4187655 137361334491
附件:《关于做好2021年度河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推荐工作的通知》(冀教人函[2021]7号)
《关于开展2021年度河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选拔工作的通知》(冀人社字(2021)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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