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河北省教育系统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省人社厅、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工作安排,我校开展河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选工作。各单位分别推荐一个先进集体和一名先进个人。具体安排如下。
先进集体从学校二级单位中推荐,曾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含)和河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的单位(土木工程学院、建筑与艺术学院)不再推选。先进个人从全校在职在编在岗5年以上的教师中推荐,已获得过河北省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河北省模范教师、河北省优秀教师的人员不再推荐。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不能集中在同一单位。
1月7日前,各单位将推荐名单经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人事处413办公室。
人事处
202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