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张家口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张家口市第四批拔尖人才评选工作的通知》(张组通字[2010]33号)精神,我院现进行人选的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对象和条件
根据《张家口市拔尖人才选拔办法(试行)》的文件规定执行。(见学院网站)
二、选拔程序和方法
采取自下而上、逐级审核上报的方法进行。通过单位推荐或本人自荐、人事处审查、专家评审、党委会确定人选、院内公示、推荐上报的程序,推荐出我院参评市拔尖人才的人选,报市人才办参选。
三、时间安排
申报人员请于9月25日前将有关材料(附电子版)、获奖证明等材料复印件各一式两份交人事处,逾期不侯。表格及推荐人简况(样本)可在人事处网站下载。
所有材料需已在人事处、科研处或教务处有备案,否则不予承认。
河北建筑工程学院
人事处
2010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