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部门:
现将省人社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优秀专家出国培训工作的通知》(冀人社函〔2017〕36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有关推荐工作,并于4月10日前将有关材料(附电子版)报送人事处。
人事处
2017年3月3日
附件: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优秀专家出国培训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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